从前几天纽约宣布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合法化谈一谈烟台人没有的平等路权概念。
先说说横穿马路这个词jaywalk。这个词其实最早是指横冲直撞不礼让行人的马车的。到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被美国有钱人和汽车制造商恶意用到了挡住他们去路的行人身上,同时这个词把交通事故的责任转嫁到了行人身上,被车撞是因为行人走错路了。。我们的交通法也一直不健全,直到今天一些不懂平等路权的烟台人还是认为撞了闯红灯的行人就应该行人全责。飞机撞死了小鸟,汽车压死了蚂蚁,是飞机和汽车全责还是小鸟和蚂蚁负全责?小动物没有在天上和地面上自由活动的平等权利吗?就因为它们不够大?速度不够快?更别说是人了。
前几天美国纽约正式合法化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世界***法闯红灯的国家不少,比如英国,除了高速公路不允许横穿,在市中心,类似烟台的南大行这样的地方,行人横穿马路的时候都是抬头挺胸的,根本不看红绿灯。这就是平等路权,行人,自行车和汽车是平等的。行人的家就在马路对面,没有义务绕到四百米外的斑马线过马路。自行车没有义务让汽车。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全责的一方应该是驾驶最危险交通工具的一方。
希望我们的交通法律早点和国际趋势接轨,希望每个烟台人都有平等路权思想。
效率和路权你选一个 英国人确实不看红绿灯。但烟台是个大农村,你说路权这个东西没人会懂,还会引来一群乡下喷子。 我们是发展中国家 不怕死就闯。本就是保护行人的,非要作死,也没人拦着啊。 上次去徐州就是满大街的电瓶车,行人很多闭眼过马路的,麻痹开个车出小区门口能堵5分钟,车开在路上全靠抢,否则别想走 那车就没法开了…… 女权之后是LGBT,难到LGBT之后该到路权了? 不看灯,还要灯做什么,都随便走随便开就好了,灯本来是用来规范秩序的,不用了,那还有秩序可言吗,没有秩序混乱起来就好了吗,一个人做甚至一个城市一个国家做,也不见得就是对的,大麻在有的国家是合法化的,但如果各国都合法了,又会是什么样子。 所以欧美很乱,所以中国井然有序。
不仅交通。 sense1982 发表于 2024-11-19 11:19
上次去徐州就是满大街的电瓶车,行人很多闭眼过马路的,麻痹开个车出小区门口能堵5分钟,车开在路上全靠抢 ...
这就是他们想要的 中国人多,素质参差不齐,真的这样会稀烂 你这提议就和屁一样 谁会去采纳 西方人放个p国人当圣旨一样听的时代过去啦,是时候站起来啦,自信点。 听说欧美零元购盛行,我们也要普及一下。。。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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