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qianhet 发表于 2025-11-22 09:14
自发帖之后,又学到了很多交管知识,有公安部的、有山东省的、有烟台市的,但是上述规定不一,尺度不一,到 ...
是你的知识不够,各种规定冲突的,以高级别最新的为准,你这按小客车应该扣三分
栖霞王氏 发表于 2025-11-22 10:12
嘛意思?你的是危化品等特殊车辆?
十一条第二项 看明白了
栖霞王氏 发表于 2025-11-22 10:16
是你的知识不够,各种规定冲突的,以高级别最新的为准,你这按小客车应该扣三分
烟台市的这个便民举措就是给市民挖坑啊
jiaqianhet 发表于 2025-11-22 10:24
十一条第二项 看明白了
你确定看明白了
栖霞王氏 发表于 2025-11-22 10:16
是你的知识不够,各种规定冲突的,以高级别最新的为准,你这按小客车应该扣三分
《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路段超速50%以下,仅警告
与《道路交通完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超速20%-50%记3分,两者对超速违法的处罚标准矛盾,应该以哪个为准,用了两个不同的AI助手来解答,看来我的200,3分的罚单确实有问题
指导意见不属于法规,办法是法规,级别不一样。
jiaqianhet 发表于 2025-11-22 10:25
烟台市的这个便民举措就是给市民挖坑啊
没有啊,你得看时间,新的大于老的。就像现在不执行建国初期的法规,没有什么问题。况且这是地方政府的说法,不是执法部门的说法
栖霞王氏 发表于 2025-11-24 06:40
指导意见不属于法规,办法是法规,级别不一样。
照你这样说,首次轻微违法免于处罚就不能做了
栖霞王氏 发表于 2025-11-24 06:40
指导意见不属于法规,办法是法规,级别不一样。
法规是法规,但为了便于基层正确理解法规,统一尺度执行,很多时候需要出台指导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等,你不能说不能用,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在他们眼里你和鱼肉没有区别
jiaqianhet 发表于 2025-11-22 11:02
《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路段超速50%以下 ...
从法理上说,政府网站公布的便民举措属于新闻报道类,最多算个公告类型的。新闻报道类都是有时效性的。
即便是坚决认为它是政府条令,那也是要小法服从大法,地方服从中央。
感觉复议也没啥用
客观看世界 发表于 2025-11-24 09:37
法规是法规,但为了便于基层正确理解法规,统一尺度执行,很多时候需要出台指导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等,你 ...
秦始皇要躺不住了,2000多年过去了,交通标准化还没有搞定
客观看世界 发表于 2025-11-24 09:37
法规是法规,但为了便于基层正确理解法规,统一尺度执行,很多时候需要出台指导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等,你 ...
呵呵,法规是法规,都不是法规了哪来的法律效力